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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法执行局答复:申请执行人债权转让给第三人,是否必须要求受让人支付对价?是否考察债权人对外负有债务?
成都律师追债推荐!人民法院报: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老人、普通员工的,应认定有规避执行的故意
最高法明确:9月1日起,无论包工头是否跑路,均可直接找承包方施工单位承担用工责任
法院:基于不法原因产生的债务,无论是基于合同纠纷或是不当得利纠纷主张权利,均不属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
最高法司法观点: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中规定的“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”的行为起算时间的认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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